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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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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0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9名董事全部参与了此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02号《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公告》。)

  公司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深圳茂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丰保理”)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茂丰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持有的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9-003号《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9-00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深圳茂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丰保理”)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由茂丰保理作为原始权益人,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持有的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

  一、本次融资基本情况

  1、产品规模:产品规模不超过30亿元,将采用储架发行的模式。具体各期产品的发行要素发行时确定。

  2、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茂丰保理。

  3、基础资产:茂丰保理向供应商/债权人购买其所持有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债权。

  4、基础资产的直接债务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5、基础资产共同债务人: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承担应收账款到期付款义务。

  6、融资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供应商/债权人。

  7、管理人:国融证券。

  8、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业务有序、高效推进,本次会议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条件,在本次审批的总规模内确定,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制定、修订及调整具体计划方案及相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或变更合作金融机构、基础资产的选择、申报额度、融资期限及利率等事宜;同意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约定处置基础资产相关权益、提供增信措施等事项,或实施交易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

  2、授权指定人士就交易相关事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洽谈、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签署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商、签署及修改相关交易文件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等事宜。

  三、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通过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并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最终方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通过开展供应链金融?ABS?业务,延长公司应付账款的付款期限,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的同时不增加公司负债,促进公司房地产业务良性发展。

  公司作为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共同债务人,具有一定的还款风险,若控股子公司未按期偿付,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需承担付款义务。公司将通过集团化财务管控机制督促控股子公司按时偿付,同时做好供应商管理工作,谨慎选择基础资产,提高基础资产质量,严格审核交易文件,防范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1日

  至2019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本次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本见公告附件)

  (二) 登记地点和时间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1月21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5日

  1、附件:授权委托书

  2、报备文件:《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公司月末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合并口径)为-1,212,692.17万元(包括银行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股东借款、公司债券及其他借款等业务类别),占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合并口径)的比例为-95.7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新增借款相关数据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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