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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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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临2019-003)。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决定推荐控股、参股公司董监高及财务负责人人选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决定推荐控股、参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人选。

  8、审议通过《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9-004)。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在公司一楼报告厅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9-005)。

  1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现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5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拟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若全额回购人民币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6,666,666股,以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2%。若完成最低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4,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81317.20万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前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截至2018年12月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的比例约为1.14%。若本次全额回购人民币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6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的0.82%。预计两次回购的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6%,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回购股份期限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临2019-006)。

  公司独立董事黄平先生、孙卫国先生、闵勇先生对上述议案1、8、10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2、3、4、8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在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总裁张涛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后,同意聘任付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至2019年5月8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聘任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付饶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一致认为付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以及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条件。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审议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付饶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

  特此公告。

  附件:付饶先生简历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附件:付饶先生简历:

  付饶先生,男,1977年10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英国特许注册会计师资格。历任米其林(沈阳)轮胎有限公司管理会计,中国惠普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北京ABB电气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本地产品组财务经理、本地业务单元财务总监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ABB四方电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B四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超过1.5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ABB四方成立于2011年11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金泉;注册资本875万美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安祥大街甲3号;股东及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40%,ABB(中国)有限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60%;经营范围:制造高压直流换流站的换流阀、控制和保护设备;销售自产产品;批发电气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维修(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上述关于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持股情况的工商变更尚在办理中)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17,991.48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9,196.20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28,795.2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14,276.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21,99.50万元人民币。

  截止2018年11月30日,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资产总额114,492.7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2,661.98万元人民币,资产净额11,830.7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4,755.7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200.9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9.67%。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合营公司ABB四方40%的股权比例,现ABB四方拟向其股东ABB中国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2.83%。

  根据ABB中国和公司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约定,公司需向ABB四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52亿元人民币(3.8亿*公司持有ABB四方40%股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的总额)*40%”,保证期间为“自ABB四方与ABB中国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为ABB四方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月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9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8.99%。本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8日

  至2019年1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刊登于2019 年 1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9年1月23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19年1月23日(星期四)8:30-11:30、13:00-17: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证券部

  邮编:100085

  电话:010-82181000-1063

  传真:010-82781803

  联系人:李佳琳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于2019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因此本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现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前景,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具体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5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六)拟回购股份的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若全额回购人民币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6,666,666股,以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82%。若完成最低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约为4,000,000股,以公司总股本81317.20万股为基础,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所占比例为准。

  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前次回购股份的结果。截至2018年12月5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9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的比例约为1.14%。若本次全额回购人民币5000万元,且回购价格按照7.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666,666股,占公司总股本为81317.20万股的0.82%。预计两次回购的股份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6%,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符合相关规定。

  (八)回购股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不超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7.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6,666,666股,假设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55,047.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4,915.05万元、合并口径下的货币资金为23,214.21万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公司拟回购资金上限5000万元所占前述三个指标的比重分别0.90%、1.27%和21.54%。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回购,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且本次回购股份不以注销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十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十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2018年7月4日-2019年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三)由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由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公司董事会在相关事项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价格区间,导致回购预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二)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三)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部分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五)本次回购预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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