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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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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9-006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杨丽华女士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5:00至2019年1月3日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12月26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08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834%。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05,1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636%。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32,06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74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16,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8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县永强、何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2,07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数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9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以及调整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2,07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数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9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2,07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数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9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川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32,07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股数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94,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0%;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县永强、何苗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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