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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公司总部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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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宋建明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4人,庄广强董事、赵海慧董事、季俊华董事、戴叙明董事、朱勤保董事、曹中独董、蒋建圣独董、张荷莲独董、袁秀国独董、吴敏艳独董因公务等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张义良监事、俞晓华监事、廖远甦监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徐惠春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方案及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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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金融债券发行安排及授权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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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蓓蓓、林亚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