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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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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7    2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01

  债券代码:110042  债券简称:航电转债

  转股代码:190042            转股简称:航电转股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航电转债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5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57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0%。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72,000元航电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19,06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08%。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航电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399,728,000元,占航电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867%。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0日下发的《关于核准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74号)文件,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2,4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亿元,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0号文同意,公司2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1月1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航电转债”,债券代码“110042”。

  根据有关规定和《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航电转债”自2018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4.29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14.23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航电转债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51,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57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20%。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有人民币272,000元航电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股数为19,06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08%。

  (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转股的航电转债金额为人民币2,399,728,000元,占航电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8867%。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10-58355270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02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1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1月3日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拟回购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关于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二、《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公司根据相关监管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月21日9时30分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告)

  与会董事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03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电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可能面临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如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股权激励,可能面临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工、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使用的风险;

  4、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如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至30,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鉴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价值,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收盘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预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拟用于回购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5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21.62万股,约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59,182,006股的0.9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本次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36个月内。

  (九)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分析

  按本次最高回购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8.50元/股(含)测算,若全额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21.6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2%。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1、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全部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2、假设本次回购股份未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导致全部被注销,则依此测算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十)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22,175,351,544.1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336,645,646.70元,流动资产16,694,964,752.77元。若本次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30,0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金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5%、4.09%和1.80%,占比均较小。根据目前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管理层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公司、股东及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统一,有利于提高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21日起至2018年8月3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34,400股,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系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预案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二)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宜: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如遇证券监管部门有新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案,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6、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7、授权公司董事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其他事宜。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信心,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推动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进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8.50元/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合法合规且具有可行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可能存在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限内存在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情形,致使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临因股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拟持股员工、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本次回购如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存在因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如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6、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04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2019年1月3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章程修改原因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二、章程修订前后对照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

  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9-005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2019年1月3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6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21日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810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21日

  至2019年1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相关决议公告已分别刊登在 2019年1月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18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六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方式。

  2、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并提前30分钟到会场办理手续。

  3、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六层  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835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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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 力、 刘婷婷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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