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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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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1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月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应经营发展需要,为全面、准确的配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实现公司未来产业规划,突出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LongYun Advertising & Media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LongYun Media Group Co., Ltd.”。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2018年5月18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7,000元,转增26,66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3,338,000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6,670,000元增加至93,338,000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同时,鉴于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有所修改,故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予以修订。

  会议同意公司对上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

  上述事项还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许可方可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号:临2019-002)。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02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了全面、准确的配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实现公司未来产业规划,突出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公司拟将公司中文名称由“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龙韵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ghai LongYun Advertising & Media Co., Ltd.”变更为“Shanghai LongYun Media Group Co., Ltd.”。公司的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不变。

  二、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公司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6,67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667,000元,转增26,668,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93,338,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66,670,000元增加至93,338,000元,公司需对《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信息做相应变更。

  三、《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化,以及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法》相关规定,现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定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章程》(2019年1月修订版)。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涉及证券简称和代码的变更;公司所有规章制度涉及公司名称的,将一并做相应修改。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名称将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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