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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近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计1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购买了现金管理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设情况

  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购买需要,公司在浦发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开设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的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相关专用结算账户。

  二、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新客专属)固定持有期JG402期的基本情况

  ■

  2、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18JG2829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的基本情况

  ■

  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 风险分析及控制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现金管理品种,总体风险可控。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整体情况

  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未到期额度共计为6亿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2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获得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8日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江苏如东H2#海上风电场工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8]1324号),主要内容如下:

  为充分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推动海上风电技术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已纳入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江苏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2012-2020年)(修编)》的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项目单位为江苏新能海力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场址位于如东近海海域,铁板沙南侧。项目总装机规模350兆瓦,总投资约为640004万元。

  上述核准文件仅为政府对该项目的行政审批意见,公司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尚需根据《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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