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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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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01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4人,参加通讯表决4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0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同意以部分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土地、房屋及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最终借款金额、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

  经烟台方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用于抵押的土地评估值合计为4,155.44万元;经山东大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上述用于抵押的房产评估值合计为11,474.83万元;经山东誉华恒信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上述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评估值合计为25,738.10万元。

  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自有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进行,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0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7月10日和2018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11,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40%,最高成交价为7.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184,780.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19-0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

  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与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创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志成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73,848,000股以合计14亿元协议转让给盛邦创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以及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收到王志成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4,211,019股,回购后总股本为620,570,400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鉴于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盛邦创恒持有公司173,848,000股,占公司回购后总股本的28.014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盛邦创恒的实际控制人周治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说明

  1、盛邦创恒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已承诺本次交易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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