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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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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5 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万里石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003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及下期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黄朝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8-041),黄朝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2018年12月31日(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

  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黄朝阳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票届满告知函》及《关于公司股票买卖告知函》的通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朝阳先生预披露的首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并拟实施下一期减持计划。现公司将其首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下一期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首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黄朝阳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管黄朝阳先生的首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黄朝阳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黄朝阳先生首期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朝阳先生首期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黄朝阳先生未出现违反其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下期减持计划

  黄朝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204,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6月30日(窗口期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下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9年6月30日(窗口期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黄朝阳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告知书》中所做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任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本人将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16年6月2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将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各项义务。

  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等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黄朝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五、相关风险提示

  1、黄朝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未出现上述规则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黄朝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票届满告知函;

  2、关于公司股票买卖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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