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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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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01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达成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2018年12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独立董事杨祖一、关联董事巴桑顿珠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1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6,000万元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开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5日

  雅化集团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集团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方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五)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雅化集团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平

  注册资本:17,710万元

  住所: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

  成立日期:1998年05月11日

  雅化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销售。电镀及金属表面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加工,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租赁及维修;钢材、建筑材料销售,环保设备制造、安装;自有房屋租赁;装卸业务;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雅化公司为本公司股东,雅化公司高管卢宏玺于过去12个月内曾任公司监事(现已辞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雅化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股份”)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注册资本: 33,388万元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成立日期:1994年06月30日

  凯龙股份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杨祖一为凯龙股份的独立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规定,公司与凯龙股份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履行,提供的产品质量较好,供货及时,能够满足本公司的需求,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4、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新联”)

  法定代表人:龙运杰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墨竹工卡县甲玛乡孜孜荣村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7日

  中金新联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有效期至2019年9月22日);爆破技术咨询与爆破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巴桑顿珠任中金新联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条规定,公司与中金新联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5、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争建材”)

  法定代表人:大次仁

  注册资本:42,000万元

  住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实际控制人: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高争建材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主营业务:各种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蔡亮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高争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退休辞职),同时任高争建材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6第(二)条相关规定,公司与高争建材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根据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以往年度合同的执行情况,所有交易均能按照交易合同约定履行,高争建材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主要向雅化集团公司、雅化公司、凯龙股份等公司采购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中金新联销售炸药、管类、索类等产品,向高争建材提供爆破服务。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参考市场同类商品的价格,充分做好比质比价,寻找最优方案。向关联方销售产品: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平均价格。向关联方提供服务:爆破服务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的市场平均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将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后,适时与关联方签署关联交易的合同或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三)日常关联交易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的保障程度,确保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这些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相对于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等交易,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杨祖一、巴桑顿珠回避了表决,议案经出席董事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0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争民爆”)于2018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16号文《关于核准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0万股,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23元。截至2016年12月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8,5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1,214,80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7,365,2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预付保荐费、发行手续费、审计评估费、律师费等费用合计人民币7,837,000.00元,实际募集股款为人民币349,528,2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840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26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由于高争爆破公司其他股东就增资具体方案与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增资方案需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使用进度滞后,因此,为保障股东利益,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重新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因此,公司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进行了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爆破服务市场发展的趋势来看,市场越来越青睐能提供爆破设计、爆破施工,以及可行性研究、爆破技术咨询、安全评估、技术服务等全业务服务的爆破公司,而只提供爆破技术咨询或爆破施工等单一服务的爆破企业将会被逐渐淘汰出市场。同时,越来越多的大型爆破工程要求爆破服务和工程施工服务相结合,爆破工程服务的综合机械化趋势和一体化趋势明显。

  (2)爆破公司专业机械设备不足

  爆破公司近年来的处于摸索阶断;由于专业机械设备的种类及数量较少,爆破公司仅能实施单项爆破作业,利润微薄且不利于爆破工程业务的市场开拓。通过添置专业机械设备,爆破公司可在爆破工程中完成“挖、铲、推、运、爆”等一体化爆破作业,盈利能力大幅增加的同时,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位置。

  (3)符合公司战略及未来规划

  近年来,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是,随着民爆行业内资源优化、结构调整政策的落实,公司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行业竞争。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形势,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爆破服务和现场混装作业为主,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生产、经营、运输、爆破服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因此,通过增资增强爆破公司实力,不仅仅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政策的需要,更是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加快产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在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背景下,西部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不断扩大的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使得包括西藏在内的西部地区爆破服务市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爆破公司增资项目在政策及市场等方面均具备可行性。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市场前景广阔,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监事会意见

  2018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争民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及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高争民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03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终止以自有资金认缴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事项。

  本次终止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投资概述

  1、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认缴由中金康智(宁波)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的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详见本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终止本次对外投资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协商。由于公司目前市场环境影响及公司后续发展规划等相关具体事宜未能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参与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意向。

  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继续推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重大障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并授权经营层处理对外投资后续相关事项。

  三、终止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增资意向是本着审慎的原则,经与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的结果,公司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于终止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公司将继续寻找其他投资与优质项目,推进公司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04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12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列席人员:监事葛洁蓉、刘海群、旺堆、王靠斌,高级管理人员万红路、刘长江。会议由董事长杨丽华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

  由于公司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后续发展规划等相关具体事宜未能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中金康瑞壹期(宁波)股权投资基金的增资意向,并授权经营层处理对外投资后续相关事项。

  《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发2017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的生产经营完成情况,参考区国资委薪酬考核办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审议决定:核发2017年度高管薪酬。

  关联董事张恩、巴桑顿珠回避表决。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杨祖一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巴桑顿珠为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日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公告编号:2019-005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18年12月30日上午11: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洁蓉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金新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审慎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西藏高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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