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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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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1月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A类、C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投资人申购E类基金份额,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份额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赎回费率见下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限不满7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满7天(含)不满30天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如法律法规对赎回费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变动,本基金将依新法规进行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销售机构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以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传真:021-80219047

  邮箱:DS@huianfund.cn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3层

  联系人:田云梦

  电话:010-56711624

  上海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白玉兰大厦36楼02、03单元

  联系人:于擎玥

  电话:021-80219027

  6.2 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邮政编码:10081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T-5/T-7)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5)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陈超

  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网址:www.jr.jd.com

  (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上海兴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客服电话:95561/4008895561

  网址:www.cib.com.cn

  (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

  二期53层5312-15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客服电话:400-021-8850

  网址:https://www.harvestw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8.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8.2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可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8年10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的《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8.3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8.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8.5 咨询方式: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56711690,公司网址:www.huianfund.cn

  特此公告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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