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0 亿元,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同时,授权董事长冯全宏先生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1)和2018年3月27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1)。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大额存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的情况
产品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单位定期存单
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币种:人民币
购买金额:15,000万元
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存单账号:806020601411003493
预期年化收益率:2.325%
存单期限: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2月28日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汇通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购买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固定收益型大额存单,在该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该大额存单的存放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三、上述以大额存单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将上述15,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时,已通知保荐机构。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 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5、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大额存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表附后)
根据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74,357万元,尚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72,457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101,900万元。
2、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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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个月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4,300万元,尚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其中,已到期赎回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金额为4,300万元,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0万元。
五、备查文件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额单位定期存单》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