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持有公司股份35,863,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3%)的公司股东上海阳壹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兆峰置业有限公司、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祥建筑”)于2018年12月25日、26日、27日将所持有的公司25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腾京”)于2018年12月26日、27日将所持有的公司15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以下简称“上海升创”)于2018年12月26日将所持有的公司50万股股权解除质押。上述股权解除质押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手续。
本次解除质押前,鸿祥建筑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动股股份13,46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本次解除质押后,鸿祥建筑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0,968,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上海腾京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动股股份13,322,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本次解除质押后,上海腾京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822,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上海升创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动股股份7,95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本次解除质押后,上海升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45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