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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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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114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8-11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11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8-11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116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吸收合并了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信息”),因而承继及承接了长城信息于2014年12月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合规使用前述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3号文核准,长城信息于2014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1,847,133股,每股发行价格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76.20元,扣除发行费用20,4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9,599,976.2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12月22日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4]12877号《验资报告》。长城信息及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根据原长城信息2014年5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根据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原长城信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中国长城全资子公司实施;根据2018年10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公司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原募投项目“基于居民健康卡的区域诊疗一卡通平台”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5,400万元用于“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由中国长城全资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原电子”)实施。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注:1、安全高端金融机具产业化项目已达到使用状态;

  2、智能单兵综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金正在拨付流程中,尚待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约65,497万元。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7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18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113号《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安排,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经营成本(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22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券等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若出现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对控股子公司以外提供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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