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8-05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转移电量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将其2018年度上网电量中的1亿千瓦时电量指标转移给关联方国电汉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汉川)代发,关联交易金额906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决议和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049)。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7日,汉川一发与国电汉川签署了《电量指标转让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由乙方(国电汉川,下同)代发甲方(汉川一发,下同)10,000万千瓦时电量计划指标。
2.合同价格:含税价105.1元/兆瓦时,不含税90.6元/兆瓦时万元。即含税总价1,051万元,不含税总价906万元。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双方结算价格同步等幅调整。
3.付款方式:由乙方向国网湖北省公司全额结算电费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含税105.1元/兆瓦时,不含税90.6元/兆瓦时的价格向甲方进行结算。
4.主要违约责任:双方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一方违约给协议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5.争议解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物价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协调解决。经上诉单位协调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条款:本协议需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备查文件
电量指标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8-057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燃料
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源一发)向关联方国电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热电)采购部分发电用煤,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决议和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048)。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12月27日,长源一发与青山热电签署了《煤炭购销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标的:煤炭49,953.42吨。
2.合同价格:人民币29,476,466.09元。
3.付款方式:卖方(青山热电,下同)应在合同执行期内交货,经买方(长源一发,下同)量质验收合格,双方无异议后,根据卖方与发货方结算单据作为合同结算附件,双方进行煤款结算。买方应在收到卖方增值税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煤款。
4.主要违约责任:(1)若因非客观原因卖方延时供货,影响买方正常生产经营,卖方除应向买方按照货物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卖方煤炭质量超出合同约定要求,对买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卖方除应向买方按照货物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争议解决: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条款: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除上述条款外,该合同无其他重要条款。
三、备查文件
煤炭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