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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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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27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的通知:

  基于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建发”)对康欣新材进行战略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于近期与无锡建发签署了《借款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上述融资行为将降低实际控制人家族带有平仓、预警线的质押借款金额。李洁先生将其持有的康欣新材无限售流通股85,330,865股质押给无锡建发,郭志先女士将其持有的康欣新材无限售流通股20,189,677股质押给无锡建发,周晓璐女士将其持有的康欣新材无限售流通股15,049,496股质押给无锡建发,李汉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康欣新材无限售流通股16,117,686股质押给无锡建发。上述股权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以上股权质押业务没有预警、平仓线,不受股价波动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5,322,23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98%,李洁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8,102,26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29%;郭志先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0,189,67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5%;郭志先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189,67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95%;周晓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49,4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6%,周晓璐女士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5,049,49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6%;李汉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117,6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李汉华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117,6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56%。

  上述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6,679,09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95%,合计质押209,459,124股,占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96.6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25%。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洁家族资信状况良好,此次质押系用于为无锡建发提供的融资进行担保,不设置平仓线及预警线,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上述质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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