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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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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2018-102
关于控股股东拟对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追加担保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17兖02EB”、“本期债券”)标的股票兖州煤业(600188)以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已连续10个交易日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100%。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连续10个交易日按标的股票前一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100%时,则公司将在20个交易日内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追加担保后的担保比例需达到110%或以上。”兖矿集团将在20个交易日内以其持有的75,000,000股兖州煤业(600188)股票为本期债券办理追加信托担保。本次追加信托担保将于2019年1月29日前办理完毕,届时用于本期债券的信托担保的兖州煤业(600188)A股股票将达到346,507,272股,“17兖02EB”的担保比例将达到121.16%(以兖州煤业(600188)A股股票2018年12月27日收盘价计算,担保物包含信托担保账户中的全部股票以及担保期间收到的现金分红等)。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兖矿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将签署《追加担保及信托合同》,将本次追加担保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2、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名为“兖矿集团-中信证券-17兖02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将在20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追加担保股票的担保及信托变更登记,兖矿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000,000股A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兖矿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2,267,169,423股,H股股票277,989,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51.81%。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数为75,000,000股,占本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53%。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完毕后,兖矿集团已办理担保信托登记的本公司A股股票不超过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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