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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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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206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2018年12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辛2号迪阳大厦606单元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管理能力,推动公司发展进程,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拟聘任金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7)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8-207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金波先生简历如下:

  金波,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三星电子半导体总部AMLCD事业部责任研究员,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科技中心总监,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指挥,现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查询,金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金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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