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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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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一)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概述

  1、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或“《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的权益(以下简称“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2017年3月21日,广发原驰·海大核心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对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股票数量为720,187股。

  3、2017年12月29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所购公司股票的40%,即288,075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86,600股,其他核心员工归属201,475股。

  (二)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专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在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日进行权益归属。

  专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的归属: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专项基金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专项基金权益。

  2、截至2018年7月11日,广发原驰·海大核心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持股计之二期计划对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数量4,386,186股,其中专项基金购买数量1,908,436股,自筹资金购买数量2,477,750股。

  二、本次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一)持股计划首期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18年12月28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首期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首期计划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所购公司股票的30%,即216,056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64,95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51,106股。

  (二)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18年12月28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一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908,436股的40%,即763,374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及黄志健先生共归属220,00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543,374股。

  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在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日根据自筹资金持有人实际缴款份额及比例等进行权益归属。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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