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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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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6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并公布实施。现根据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除上述修改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

  注:以上章程条款修改后,将对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股票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7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

  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本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0元/股;

  回购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 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4、 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本回购股份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58,2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40,756,360股的3.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15.8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并制定具体方案;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决定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等;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对实施方案作出调整,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和用途等;

  5、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7、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8、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9、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10、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十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照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58,2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40,756,360股的3.71%。

  (1)若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全部用于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则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以上数据系根据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和回购注销情况测算,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后续进展公告为准。

  (2)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则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权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注:以上数据系根据截至本预案出具日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禁和回购注销情况测算,后续实际股份变动情况以后续公告为准。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肯定,有利于实现全体股东价值的回归和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65,716.90万元,货币资金金额77,429.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5,886.62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30.04%。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2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的7.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76%。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激励核心员工创造更大价值,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屋企管”)2018年第一次增持计划于2018年8月6日实施完毕,爱屋企管自2018年2月7日起至2018年8月3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1,080股,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爱屋企管第二次增持计划于2018年12月18日实施完毕,爱屋企管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00,462股,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郁瑞芬、施辉、玛纳斯县海锐德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和玛纳斯县德域投资咨询有限合伙企业,董事施永雷、郁瑞芬、戴轶、邵俊、徐赛花、张潘宏、张琴、钱世政、徐建军、刘向东、过聚荣,监事许靓、邹晓君、孙玉峰,高级管理人员冯轩天、支瑞琪、王芳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六、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四)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8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8日13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沪星路318号和颐酒店(沪星路店)2楼汇颐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8日

  至2019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于公司 2018 年12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2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9年1月16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18年1月16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郁皓然 电话:021-51760952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1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

  董事和聘任董事会秘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潘宏女士的书面辞呈,张潘宏女士因公司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张潘宏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辞职后,张潘宏女士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另有任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潘宏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止本公告日,张潘宏女士所持有公司112,000股股份,上述股份的变动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张潘宏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张潘宏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经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王延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提名补选王延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延民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考试,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王延民先生简历如下:

  王延民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中国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证券分析师等资格考试。

  曾在山东省科技厅系统、上海市财政(税务)局等部门工作,曾任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宝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曾立三等功、嘉奖,曾获全省科技系统先进个人、市财政系统优秀个人、华宝股份优秀员工奖等荣誉。

  王延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延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51760952

  邮箱:Corporate@laiyifen.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沪松公路1399弄68号来伊份青年大厦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2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

  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邹晓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晓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由于邹晓君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在公司补选产生新任监事之前,邹晓君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邹晓君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诚挚的感谢!

  为满足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公司三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补选付晓女士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付晓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附件:付晓女士简历

  付晓,女,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今先后就职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集团财务部,现担任集团财务部高级财务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3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施永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公司2017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3名激励对象,因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对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130股,以回购价格13.41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同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于2018年10月26日公布实施,同意在实施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后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总股本变动有关的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8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18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方案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受到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资本市场走势等多重因素影响,未能真实反映公司内在价值和资产质量。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5.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5.822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40,756,360股的3.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15.8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前十个交易日或者前三十个交易日(按照孰高原则)平均收盘价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途: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补选王延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仍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任王延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延民先生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王延民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8)。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4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许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等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18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代表监事邹晓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邹晓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鉴于邹晓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邹晓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现同意提名补选付晓女士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7             证券简称:来伊份               公告编号:2018-075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2017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3名激励对象(以下合称“第二批离职人员”),因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案)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5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刘向东先生就提交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3、2017年5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2017年5月27日,公司内网公示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期自2017年5月27日至6月6日,共计10天。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关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7年6月7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之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7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同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解除限售、注销回购、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等激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2017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7年7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7月14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386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因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0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6、2017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7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277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71.93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24,000万股的1.55%。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增至243,719,300股,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并于2017年11月9日披露《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7、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0,660股按照《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对本次24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该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26,908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2017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3名激励对象(以下合称“第二批离职人员”),因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43,719,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97,487,720元,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96.1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97,487,720股。

  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8年6月实施完毕。

  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于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部分的2017年度的现金分红公司计提尚未实际派发。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02元/股调整为12.871元/股(不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上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两年期存款利率存款基准利率2.10%计算)之和。故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41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鉴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已经于2018年8月10日解锁。因此,本次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318,500股调整为445,900股,23人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312,130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4,186,287.56元。

  (五)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四、授权事项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有关的一切事宜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激励计划》 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因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公司对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2,130股,以回购价格13.412元/股(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17年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针对因个人原因离职的23名激励对象(以下合称“第二批离职人员”),因其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等有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23人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第二批)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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