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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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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41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怡亚通,股票代码:002183)自2019年1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8年12月25日因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投控”)筹划取得公司控制权的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399)。

  一、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了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出具的《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作出关于“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怡亚通的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的公告》)。根据此承诺,怡亚通控股持有怡亚通股份表决权比例将由17.85%下降至7.85%。公司于次日(2018年12月28日)收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投控出具的《取得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告知函》,深圳投控确认自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深圳投控将取得怡亚通的控制权,正式成为怡亚通的控股股东。

  二、本次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7日,公司前五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根据上表及怡亚通控股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深圳投控持有怡亚通18.30%的股份表决权,已在怡亚通股东大会层面形成较其他股东的表决权优势,且根据深圳投控与怡亚通控股及周国辉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中约定(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完成股份过户后,深圳投控将向公司提名、推荐两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独立董事及两名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非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二分之一以上)。鉴于此,根据深圳投控的提名,经公司2018年第二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姚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非独立董事陈伟民先生、独立董事李罗力先生、张翔先生的提名人变更为深圳投控。因此深圳投控将能相对控制怡亚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深圳投控情况

  深圳投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基本情况如下:

  ■

  鉴于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1月2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8-41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8年12月27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出具的《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持有的怡亚通股份数不低于212,269,782股时,继续保持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212,269,782股股份(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非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减持怡亚通股份导致持有的怡亚通股份数仅剩212,269,782股(占怡亚通股份总数的10%)时,若本公司采用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继续减持怡亚通股份,本公司承诺确保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就上述放弃表决权承诺的公司股份继续遵守原有的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非经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受让方不恢复上述表决权的行使。

  如未来怡亚通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或本公司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而增加股份的,本公司为巩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怡亚通的控制权,将对上述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作出相应的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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