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收到股东黄炳泉先生的股份减持通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6日,黄炳泉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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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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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进展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达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 50%;
3、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黄炳泉先生的减持股份通知函;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