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18年11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536,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合计增持金额5,001.5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26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巧龙、欧俊明、魏开忠、王万峰、余驰、王小英、常珩、雷鹏、罗瑞华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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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披露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如下:
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巧龙、欧俊明、魏开忠、王万峰、李高飞、王小英、常珩、雷鹏计划于2018年6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400 万元。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367,4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合计增持金额1410万元。截止2018年7月20日,此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7月3日、7月24日披露的2018-080号、088号、095号临时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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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2月26日期间,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536,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合计增持金额5,001.5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26日,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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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