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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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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162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资料,并通过电话确认。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并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原非独立董事周新标先生、黄红英女士于2018年12月25日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161”号公告)。

  为维护董事会的稳定,确保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审查,同意洪巩堤先生、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洪巩堤先生、谢卫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163”的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分为两个子议案,分别是:

  1.01公司《关于补选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2公司《关于补选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2、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查,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李练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当选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164”的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据此,公司定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补选非独立董事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165”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洪巩堤先生: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

  1988年8月至1997年3月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副市长秘书、厦门市思明区经贸委副主任、厦门市湖里区经贸委主任兼总支书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7年3月至2010年1月历任远华集团总经理、香港侨联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英皇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鸿鑫国际集团等常务副总、总经理;

  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兼任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阿克陶嘉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任厦门市毅宏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漳州毅宏游艇工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毅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厦门永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万鑫禾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蓝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洪巩堤先生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洪巩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洪巩堤先生于 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洪巩堤先生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选举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洪巩堤先生自2018年3月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谢卫东先生:

  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1985年9月至1990年7月同济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0年8月至1994年8月宜春造纸厂筹建处工作;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南昌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厦门协诚监理公司工作;

  2000年5月至2013月11月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集团副总经理、集团副总裁;

  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4月21日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7年1月至今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

  谢卫东先生2013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谢卫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练森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05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厦门鑫双益商贸有限公司会计;

  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任裕景兴业(厦门)有限公司会计;

  2012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漳州联东金越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15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分公司财务总监。

  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练森先生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担任公司监事,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16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原非独立董事周新标先生和黄红英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于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洪巩堤先生和谢卫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洪巩堤先生于2018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洪巩堤先生在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选举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洪巩堤先生自2018年3月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谢卫东先生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4月21日期间担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担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谢卫东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本次选举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谢卫东先生自2016年2月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若洪巩堤先生和谢卫东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个人简历

  洪巩堤先生:男,196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共党员。

  1988年8月至1997年3月 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副市长秘书、厦门市思明区经贸委副主任、厦门市湖里区经贸委主任兼总支书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1997年3月至2010年1月历任远华集团总经理、香港侨联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英皇国际有限公司、香港鸿鑫国际集团等常务副总、总经理;

  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 任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兼任阿克陶中鑫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阿克陶嘉豪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 任厦门市毅宏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漳州毅宏游艇工业有限公司和福建毅宏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 任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厦门永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万鑫禾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厦门蓝海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年12月至2018年12月 任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洪巩堤先生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洪巩堤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洪巩堤先生于 2018 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2018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

  洪巩堤先生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工作,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其本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 本次选举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洪巩堤先生自2018年3月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谢卫东先生:

  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1985年9月至1990年7月  同济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90年8月至1994年8月  宜春造纸厂筹建处工作;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  南昌大学结构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  厦门协诚监理公司工作;

  2000年5月至2013月11月  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历任集团副总经理、集团副总裁;

  2013年11月19日至2014年4月21日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4年4月至2016年12月  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7年1月至今  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

  谢卫东先生2013年1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谢卫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贵州泛华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16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8 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李练森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练森先生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担任公司监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理论水平,对公司情况比较熟悉,本次聘任李练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练森先生:男,198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本科,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05年7月至2010年2月任厦门鑫双益商贸有限公司会计;

  2010年2月至2012年6月任裕景兴业(厦门)有限公司会计;

  2012年6月至2014年2月任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任漳州联东金越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15年8月至今历任厦门泛华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分公司财务总监。

  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练森先生于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12月19日担任公司监事,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16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下午15:00 至2019年1月1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年1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1.01《关于补选洪巩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补选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7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等。

  3、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表决,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9年1月1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9年1月10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19年1月9日至1月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建书、赵  静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1453238950@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因本次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注意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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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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