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上市公司”、“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8号),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公告中的简称与《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对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所出具的承诺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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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承诺仍在履行中,相关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无 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公司将持续督促各方严格按照承诺履行相关事宜,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