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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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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和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4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和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控股”)通知,力帆控股于2018年12月25日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交易,解除了力帆控股所持公司原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股份9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1%。同时,力帆控股于2018年12月25日将所持的公司35,900,000股质押予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该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3%。截止2018年12月26日,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力帆控股质押上述公司股份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目前力帆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截至目前,力帆控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为646,756,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2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此次股份解质及质押后,力帆控股质押股份数余额为481,310,84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4.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6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4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833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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