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8年12月27日起提高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精确位数至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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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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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将据此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相关表述。
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投资者参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相关的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相关详情:
(1)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