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A2-3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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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奚国富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人;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方飞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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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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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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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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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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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393,266,322股份、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1,732,772股份,依法回避表决。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勇、叶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