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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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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18-54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获悉公司股东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技术进步”)的证券账户存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立即与股东技术进步进行了核实。2018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技术进步的书面回复《关于近期减持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公司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技术进步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双方于2016年11月1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署后36个月。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4日技术进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1,410,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8%。具体情况如下:

  ■

  技术进步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5,95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公司股份4,540,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的规定。

  二、 该事项的后续处理情况

  1、经公司提醒后技术进步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构成违规减持后,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今后技术进步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2、公司将再次提醒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减持规定,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后续安排

  若技术进步后续有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严格依据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减持规定及实施细则执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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