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109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赵方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尚未确定,公司将另行发布通知公告。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董事会选举余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12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董事宫明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职,并已辞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公司董事会推选余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公司董事会推选余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余宇简历:
余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怡君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余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余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瑞简历:
张瑞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历任力诚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监事,怡君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力诚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111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纪鹏斌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以上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纪鹏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依照《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余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纪鹏斌先生目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期限以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为准。
纪鹏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期间,以勤勉、敬业的工作态度,忠实地履行了作为董事长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付出了极大的心血和精力。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对纪鹏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所作的卓越贡献表示最诚挚地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8年12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余宇简历:
余宇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历任怡君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余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余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110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6日,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张瑞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次补选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尚未确定,公司将另行发布通知公告。
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
张瑞简历:
张瑞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历任力诚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监事,怡君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力诚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8—112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养殖”)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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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1、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的波动变化情况确定,若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的指定观察日伦敦黄金市场之黄金定盘价格小于50美元/盎司,则龙大养殖获得的实际收益可能低于其预期收益目标。
2、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龙大养殖存在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同时,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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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