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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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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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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及对应利息等费用,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运营资金的需求,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擎天”)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宝山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授信期限为自授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4日止。公司拟为其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擎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828200968

  法定代表人:张佳捷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504室

  经营范围:楼宇智能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技术服务,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机电设备(除特种设备)安装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系统的安装、调试及维修,道路交通设施施工,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金属材料、建材、机电产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上海擎天资产总额222,340,822.95元,负债总额125,180,407.32元,银行贷款总额35,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25,180,407.32元,资产净额97,160,415.63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37,336,692.68元,净利润4,292,537.8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43,185.58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擎天资产总额213,401,700.59元,负债总额117,873,654.06元,银行贷款总额23,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117,873,654.06元,资产净额95,528,046.53元;2018年三季度营业收入85,271,840.77元,净利润-1,632,369.10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4,390.44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上海擎天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权包含以下两部分:

  1、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2、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协议生效之日至该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4,87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0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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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495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1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大”)向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2,500万人民币授信方案,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为其申请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177 )。经协商,深圳威大近日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约定展期金额为2,495万元人民币,展期期限为6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创新科技广场A栋1104-A

  法定代表人:刘红星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净化系统工程、设计、咨询、施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证书),特种医疗实验室建筑的设计、施工、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以上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压力管道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洁净空调、空气净化系统的销售及安装;计算机技术、自动化技术、通讯技术的开发、应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技术服务及业务咨询;其它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医疗器械销售及上门维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特种生物医疗实验室系统设备及家具的销售和上门安装;医院供应室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威大资产总额201,793,839.56元,负债总额92,544,885.24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92,544,885.24元,资产净额109,248,954.32元,营业收入123,154,229.22元,净利润21,503,655.3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429,596.90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深圳威大资产总额182,096,684.98元,负债总额81,526,357.13元,银行贷款总额3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81,526,357.13元,资产净额100,570,327.85元,营业收入22,240,359.95元,净利润-8,678,626.4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52,684.96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深圳威大为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威大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威大已与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展期本金金额为2,495万元人民币,展期期限为6个月。公司为其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在公司融资担保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2018-044)。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1,734,87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01%。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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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201611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6-276)。

  2018年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8]9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案通知书。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后续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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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的函件。中恒汇志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中恒汇志自愿将该部分527,977,838股公司股票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二、承诺安排:

  1、中恒汇志累计持有公司股份527,977,838股,该部分股份的限售锁定期将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其自愿将该部分527,977,838股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2、中恒汇志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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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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