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29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提议,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以专人送达和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详见公司临2018-030公告:《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临2018-030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但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在嘉兴市海盐县沈荡镇工业园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纸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2、投资行为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一致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该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等手续。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是该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嘉丰纸制品有限公司(该名称已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2、注册资本:15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4、拟定经营范围(以最终注册为准):纸加工。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资产规模和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该子公司设立后,将为公司进入特种纸和功能纸制品等领域,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有力支撑。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百年民丰发展战略,新公司成立后,将独立财务核算,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加强各项管理。本次投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但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行业、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控制风险,明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策略,强化法人治理结构,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子公司的设立须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