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41.88倍;2015年1月1日至今,公司的平均静态市盈率PE(LYM)超过20.00倍,目前公司的静态市盈率PE(LYM)低于5.00倍。公司当前股价与房地产行业、半导体行业的平均估值及公司历史估值相比均处于较低水平,公司确定的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有利于稳定投资者预期,提振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的信心。

  (五)用于回购股份总金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其中拟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对应的回购金额为不低于4.05亿元(含4.0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含8.1亿元);剩余全部或部分资金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对应的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上述回购资金使用总额的范围内,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6,000 万股(含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806,158,748股)的7.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自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因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实施股份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的条件限制。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所需资金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八)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本次回购股份影响分析

  (一)本次回购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回购期内公司将择机买入股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股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9亿元,回购股份价格按15.00元/股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806,158,748股)的7.44%;且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7.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预计本次回购的股份实施完成后,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6,000万股测算(不考虑前次回购股份的影响),公司股份限售情况将发生如下变化:

  ■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80.35亿元,货币资金金额32.7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79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19.46%。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9亿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的11.20%、净资产的13.91%。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方式、用途、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并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5、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预案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作市场的行为。

  七、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果回购预案未能审议通过,以及回购期内股价不在公司预定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将可能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的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拟增加《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2018-07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月15日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1587号八方大酒店4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月15日

  至2019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本次会议出席对象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16:00)

  (1)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9:30-16:3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维一软件”(近江苏路)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股东会议通知、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 本次会议食宿、交通费自理。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9楼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0

  传    真:50366858

  电    话:50367718(直线)

  联 系 人:孔旭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9名,董事候选人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9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5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3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8-07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基本信息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信息披露范围,更好地满足投资者对公司信息的了解需求,拟增加《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为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此,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刊登公告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另外,近日公司办公系统更新完成,即日起公司对外电子邮箱变更为wyqy@600641.com.cn,投资者可以通过此邮箱与公司联络。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