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100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6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7月17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清算期间(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遵照清算原则和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1日刊登了《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报告披露前日(2018年9月20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对于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资产,待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后再次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本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万达电影(股票代码:002739)、康德新(股票代码:002450)、上海莱士(股票代码:002252)已全部变现,本次分配财产金额为人民币168,282.35元(包括停牌股票变现金额等款项),将于2018年12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至此,本基金仍持有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信威集团(股票代码:600485),待其变现后本基金将再次分配,届时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财产处置及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8年7月16日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2018年7月17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清算期间(自2018年7月17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止),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遵照清算原则和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9月21日刊登了《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并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对本基金截至清算报告披露前日(2018年9月20日)的剩余财产中的已变现资产进行首次分配。对于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资产,待停牌股票复牌变现后再次分配。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本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爱康科技(股票代码:002610)、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首航节能(股票代码:002665)、齐翔腾达(股票代码:002408)已全部变现,本次分配财产金额为人民币2,867,688.36元(包括停牌股票变现金额等款项),将于2018年12月26日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至此,本基金仍持有因停牌无法变现的股票铁汉生态(股票代码:300197),待其变现后本基金将再次分配,届时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12月26日起,本公司增加长沙银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业务。同时,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自该日起参加长沙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长沙银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
注:1、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长沙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8年12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长沙银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业务)上述基金时,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长沙银行的规定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各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长沙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67-96511
网站:www.bankofchangsha.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
申购、赎回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12月26日起,本公司增加天津农商行为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天津农商行指定平台申购、赎回及定投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天津农商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6155
网站:www.trcbank.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