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龚磊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龚磊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龚磊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近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截至2018年12月21日,龚磊先生减持数量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具体如下:
一、 已披露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0),公司董事龚磊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237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18年12月21日,龚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156,6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计划减持股数的52.20%,已达到其减持计划承诺减持比例的一半,现就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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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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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截至2018年12月21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龚磊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