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3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再荣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获悉其于近日减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2)。持有本公司股份84,642,8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11%)的公司董事李再荣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李再荣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22,863,3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0日,李再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877,483股,减持后的股份数为82,765,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6%,因公司收购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发行股份上市,李再荣先生持股比例稀释及减持公司股份,其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5.00%。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21日,李再荣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7,385,263股,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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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24日,李再荣先生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李再荣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262,746股。
三、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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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李再荣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再荣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李再荣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再荣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8-074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2),持有本公司股份38,319,1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的公司董事杨振锋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中,杨振锋先生计划减持不超过9,145,3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
2018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董事杨振锋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杨振锋先生减持数量已达到其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2)。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杨振锋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杨振锋先生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现将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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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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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杨振锋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杨振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在计划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振锋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3、杨振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杨振锋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