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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9名,电话连线出席2名,委托出席3名。谢一群董事和陆健瑜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缪建民董事和白涛董事委托唐志刚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王智斌董事委托王清剑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经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唐志刚董事主持。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集团整体资产战略配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人保养老续签〈中国人保大厦租赁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交易构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下的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