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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2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大唐电信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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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志勤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董事雷信生、董事马超、独立董事宗文龙因公务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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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逐项表决情况:
2.01议案名称:交易对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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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标的资产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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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交易对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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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支付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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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标的资产交割及风险转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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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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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人员安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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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债权债务处理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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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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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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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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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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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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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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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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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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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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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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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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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未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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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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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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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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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逐项表决的议案,表决结果如前所述。
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3、4、5、6、7、8、9、10、11、12、13、1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茜茜、魏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