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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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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新增委托江苏银行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苏银行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江苏银行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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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张洪玮

  电话:025-58587036

  传真:025-58587820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二、通过江苏银行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江苏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江苏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级(基金代码:260202)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江苏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江苏银行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江苏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江苏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江苏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8年12月25日起在江苏银行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江苏银行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江苏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江苏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8年12月25日起新增委托海银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银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海银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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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二、通过海银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海银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海银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注: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B级(基金代码:000707)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海银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海银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海银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海银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海银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8年12月25日起在海银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海银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海银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海银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15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974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2月21日刊登了《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28,270.58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2月2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分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终止本基金合同。本基金自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进行了基金财产清算。本基金已于2018年12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8】2973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12月21日刊登了《景顺长城景颐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436,957.65元,将按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18年12月2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1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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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9年1月2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业务,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网点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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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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