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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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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结果的公告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128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止2018年12月24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704,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

  2、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增持数量未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5%,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7年6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2017-024号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了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分享公司未来发展的成果,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定向资金信托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8%。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

  因信托计划审批程序复杂、推进过程缓慢,以及部分增持主体个人原因,本次增持方式由拟通过成立信托计划进行增持调整为通过设立合伙企业的方式增持(详见公司披露的2018-020号公告)。为了履行前期增持承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持主体通过合伙企业及增持主体个人账户等多个账户进行增持。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增持主体将本次增持计划履行期限延长 6 个月,即由 2018 年 6 月 24 日延长至 2018年12月24日前完成,其他承诺事项不变。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已完成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鉴于资本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增持主体筹资困难,截止本公告日,增持主体增持数量未达公司股份总数的5%,未能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四、其他

  1、增持主体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结束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对未能在承诺期间内完成增持计划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股票简称:*ST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2018-129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转让资产事项概述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2日和9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2018-101号公告)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龙昆北路办公大楼的议案》(详见2018-94号公告),相关议案已经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8-105号公告)。2018年10月10日,公司在海南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及椰岛综合楼。

  截至2018年11月6日17:00,有一家意向受让方“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海南产权交易所递交了《产权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0.6亿元。2018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与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朗”)签订了《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及《房屋买卖合同》,西安天朗交纳的0.6亿元保证金已自动转为股权转让款,并已由海南产权交易所账户转至公司账户(详见2018-120号公告)。因海南省住宅限购政策影响,西安天朗申请椰岛综合楼受让方由西安天朗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海南万辰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辰工业”)(详见2018-122号公告)。2018年12月5日、12月6日,西安天朗分别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0.2亿元、0.78亿元(详见2018-123号公告),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海南产权交易所转来的椰岛综合楼成交价款0.6亿元(详见2018-127号公告)。

  二、转让资产事项进展情况

  (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西安天朗就《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补充协议》;公司与西安天朗、万辰工业就《房屋买卖合同》已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8年11月8日在海口市龙华区签署了《海南椰岛阳光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协议》)。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协议》的履行达成如下补充约定:

  (1)乙方应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至1.89亿元。甲方收款后,双方办理标的公司60%股权转让至乙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乙方应于2018年12月28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至2.45亿元,股权转让尾款4300万元在2019年6月30日前付给甲方。

  (3)《协议》2.6条所述银行贷款9950万元,甲方在2019年6月30日前返还或提供反担保方案。

  (4)《协议》相关条款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的,按照本补充协议执行;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合同》之《补充协议》

  甲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天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海南万辰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全资子公司)

  关于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325348号物业的房屋买卖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就相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1)本协议所述房屋坐落于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3-1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HKYL325348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海口国用(2008)第11300号。乙方以人民币1.12亿元(大写:壹亿壹仟贰佰万元整)购买前述房屋。

  (2)三方同意前述房屋买卖交易不变,但房屋价款1.12亿元由丙方支付给甲方,房屋产权办理登记至丙方名下。

  (3)甲方收到购房款6000万元后,办理房屋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丙方应予配合。购房尾款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丙方后3日内全部付清。

  (4)相关房屋买卖的其他事宜,按原约定不变。

  (二)截止本公告日,椰岛小城二期大健康项目A区《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办至阳光置业名下。

  (三)截止本公告日,万辰工业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54400号),椰岛综合楼权利人由海南椰岛变更至万辰工业的相关过户手续已完成。

  (四)2018年12月24日,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收到西安天朗转来的股权受让款0.31亿元。截止本公告日,西安天朗已支付股权受让款1.89亿元及椰岛综合楼成交价款0.6亿元,共计2.49亿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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