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期货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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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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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互换业务走进期货重镇
——大商所在杭州举办商品互换业务培训
□本报记者 王朱莹

  □本报记者 王朱莹 

  

  为了让市场参与者更好地了解商品互换业务及场外平台操作流程,大商所于12月21日在杭州举办商品互换业务上线之后首场培训,来自江浙沪地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风险管理子公司、实体企业相关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共300人参加本次活动。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在活动中表示,商品互换业务的上线是大商所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市场参与者使命在发展场外市场业务的具体体现,也是继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仓单串换业务、场外综合业务平台建设之后,又一项重要的场外业务模式创新。作为一项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创新,商品互换业务的上线,不仅满足了商品互换交易双方交易登记、资金结算和风险管理的需求,还为后续以机构为参与主体的场外商品衍生品创新提供了重要的试验平台。

  自场外综合业务平台上线以来,大商所立足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进口国和消费国实际,广泛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进行了多项有针对性的制度、技术创新。特别是在商品互换业务方面,以互换交易商为核心,在交易所统一提供交易标的管理的基础上,客户可以自定义交易需求、与交易商交易、结算的业务模式,大幅降低场外业务中交叉违约的处理难度;交易商也可以在利用交易所现有品种体系和后续经授权第三方提供的交易标的进一步开发衍生品产品,在场外挂牌交易,不断拓展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下一步,大商所将进一步研究推动在场外综合业务平台落地大宗交易、基差交易、场外期权等场外业务模式,并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需要,逐步实现从双边清算到集中清算的制度升级。 

  来自大商所的相关专家就商品互换业务设计的背景和原理,以及开户、交易、清算、违约处置等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等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参会期货公司学员表示,大商所商品互换业务的推出为期货经营机构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了期货经营机构在开展场外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市场信用和认可度,为其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开展交易提供了公平、高效的服务和保障。

  与此同时,特产石化与永安资本在大商所场外业务平台开展的商品互换业务试点为实体企业使用商品互换提供了示范。本次培训活动也吸引了数十家实体企业参与。某参会实体企业衍生品业务负责人指出,商品互换业务为企业风险管理提供了新工具和方法,企业一方面可以灵活选择标的价格、协商交易期限、科学确定套保规模,通过商品互换定期的现金流交换,更加有计划性、有针对性地实现价格风险的转移;另一方面,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银行综合授信和贸易对手授信,大商所场外业务平台为此提供了更加公开透明的机制保障,通过场外市场交易机制大幅度降低保证金的资金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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