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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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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7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孙伟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伟挺先生简历附后。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选举陈玲芬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玲芬女士简历附后。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调整如下:

  ■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聘任张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正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聘任陈玲芬女士为公司总裁,孙小挺先生、程桂松先生、张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国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朱翠云女士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聘任盛永月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盛永月先生简历附后。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聘任杨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溶女士简历附后。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八、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决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九、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决定对《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附:相关人员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孙伟挺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2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纺织工业公司工作,历任计划经营科科员、副科长、科长;1987年至1990年,担任浙江省轻工业厅计划物资处副处长;1990年至1993年,任浙江省绍兴越城区副区长。1993年创办华孚公司,任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2月,任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陈玲芬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学历。1981年至1993年,历任浙江省绍兴市经济协作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浙江省绍兴市越灵商社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等职。1993年与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创办华孚至今,担任副董事长。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

  孙小挺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生,浙江大学EMBA学历。1984-1989年,任浙江诸暨市纺织总厂采购员,1989-1992年,任海南海口海越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业务主管,1992-1995年,任上虞市纺织公司副总经理,1995-2001年,任上虞华孚染厂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国友先生:男,中国国籍,1963年生,杭州商学院大专学历,杭州商学院商业企业管理专业毕业,中级会计师职称。自1997年加盟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浙江华孚集团财务总监、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经理、华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监。2008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4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任华孚控股财务总监、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程桂松先生:男,中国国籍,1966年10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厦门大学EMBA,北京大学MBA学历,中级会计师。先后在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工作,历任综合部经理、支行副行长、支行行长。2014年9月加盟华孚,历任资金经营中心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胡永峰先生:男,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1962年7月出生,毕业于东华大学纺织工程专业,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商学院EMBA,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纺织总会办公厅处长,现任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腾邦国际票务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卫滨先生:男,中国国籍,1974年10月10日出生。1996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学位;2004年获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审判长、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顾问。现任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委员会委员。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孔祥云先生:男,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获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1994年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访问学者。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财会系教研室副主任、审计监察处副处长、处长,江西华财大厦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中国投资银行深圳分行财会部总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计划财务处处长、经营管理处处长、客户处处长、金融合作处处长,平安银行总行公司业务二部总经理,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盛永月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自1995加盟华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张正先生: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 ;2017年6月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2017年8月21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溶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3月取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至2015年7月一直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76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8年12月1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选举盛永月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盛永月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附:盛永月先生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盛永月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自1995加盟华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盛永月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77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说明: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行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回购总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且公司自2018年11月21日实施首次回购起至2018年12月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193,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公司法修改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法修改决定》的相关内容,积极响应国家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导向,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投资者信心,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更好地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份回购预案〉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所涉及的以下事项进行修订:

  1、回购股份的用途

  修订前: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为:注销、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修订后:回购公司股份用途为: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修订前: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修订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修订外,《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该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调整内容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仍将按照原《回购公司股份预案》持续开展回购,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修订后的《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已通过并处于实施过程中的回购预案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股份回购预案。

  回购股份用途: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回购股份规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回购股份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元/股。

  回购期限: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次回购股份预案调整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

  2、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60,00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总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股份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则本次回购方案终止。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7、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60,000,000股股票,则回购并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 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8、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6,563,684,838.19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为6,901,398,611.05元, 2018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790,390,11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2,335,501.89元。若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6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0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3.62%、约占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的比重为8.69%。

  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根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以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9、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翠云女士和监事陈守荣先生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分别于2018年5月29日和2018年5月10日减持公司股份94,500股和18,000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8日对上述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细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2018年5月12日和2018年7月24日公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公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飞亚”)拟于2018年7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不低于1%,不高于2%(含增持计划公告前已增持的部分),详细内容可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次增持计划尚在存续期内。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已增持公司股份10,693,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

  公司控股股股东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飞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价值投资的认可为目的制定上述增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10、本次回购预案的提议人情况

  本次回购计划的提议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伟挺先生。本次回购计划于2018年10月16日提出。

  孙伟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孙伟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华孚控股的实际控制人,关于华孚控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详见本节第9条叙述。华孚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

  11、本次办理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 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4)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预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自2018年11月21日实施首次回购起至2018年12月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193,7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

  2、本次回购股份预案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已于2018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已于2018年12月21日到期。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修订稿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出现上述情况导致回购计划无法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78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正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张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正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83735433

  传真电话:0755-83735566

  邮箱:dongban@e-huafu.com

  邮编: 518045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5号长富金茂大厦5901室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张正先生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张正先生简历

  张正,男,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7年6月入职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至今。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2017年8月21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79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 12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溶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溶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杨溶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杨溶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电话:0755-83735566

  邮箱:yangr@e-huafu.com

  邮编: 518045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5号长富金茂大厦5901室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杨溶女士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杨溶女士简历

  杨溶,女,中国国籍,1988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3月取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至2015年7月一直从事上市公司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18-80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聘任盛永月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盛永月先生简历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盛永月先生简历

  盛永月先生:男,中国国籍,1962年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自1995加盟华孚,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盛永月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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