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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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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098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相关事项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12月20日,丰琪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施章峰先生将其持有的29,000,0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质押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融资期限为两年。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8年12月20日。

  上述股份质押业务主要用于补充其关联方流动资金,其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质押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施章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837,3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施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2,584,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上述交易完成后,施章峰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9,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15%,占公司总股本的3.23%;施章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琪投资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1,900,000股,占双方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8.69%,占公司总股本的41.40%。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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