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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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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10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公司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26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36%,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束龙胜先生的通知:束龙胜先生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公司1,00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占减持计划股份数量的61.99%,即截止本公告日,束龙胜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且减持计划数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自上次2013年1月1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次公告日,束龙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市鑫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均未减持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1)作为公司董事,束龙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作为控股股东,束龙胜先生承诺: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26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36%,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应停止减持股份,减持实施期间相应顺延。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束龙胜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束龙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海通证券出具的《交易记录单》。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10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瞿洪桂先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云泽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泽投资公司”)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云泽投资1号基金”,目前瞿洪桂作为云泽投资1号基金的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97.62%)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36%的股份。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瞿洪桂先生以及其控制的云泽投资公司的通知:云泽投资公司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基金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受让公司1,008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6%。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情况

  ■

  二、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截止本公告日,瞿洪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7,39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8.42%,通过其控制的云泽投资公司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公司1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6%,即瞿洪桂先生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云泽投资公司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137,474,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云泽投资公司承诺: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受让股份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瞿洪桂先生及其控制的云泽投资公司所发行的云泽投资1号基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增持按计划实施完毕后瞿洪桂先生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信证券出具的《综合业务成交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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