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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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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18--046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所有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在天津召开。公司8名董事,实际出席8名,其中董事朱青山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隋炳利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预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向中国一重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重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支付材料采购款的交易。2018年预计交易额度约为3,860万元,包括煤3,500万元、生铁360万元。此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比价招标,且标的没有特殊性。此项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购买公司所需的原材料,保证公司原材料的集中采购,从而降低成本、按期供货、保证质量。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没有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18--04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12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所有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在天津召开。公司5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监事刘昕宇、王安春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监事于兆卿、常英海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以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9年预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合规,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18—048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表,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切实提高物资及成本管理水平,实现精细化管理,在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原材料核算方法采用计划成本法计价核算,月末结转成本差异,并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为了更加准确、合理地核算产品实际成本,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存货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发出存货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存货计价方法的改变,由于以前年度采用计划成本对原材料进行计价,存货发出后最终全部调整为实际成本,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以往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2.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4.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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