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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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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18-085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2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国江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敞口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一年。

  2、同意本公司为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申请的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敞口授信额度提供全程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

  3、在上述董事会决议范围内,追认和确认本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万国江在本决议做出前所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相关的所有行动,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在此确认,截止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34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本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55,3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8.90%,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63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9.60%。截止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融资租赁的议案》

  1、同意公司以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等资产向前海兴邦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兴邦”)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总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具体权利义务条款以公司与前海兴邦签署的相关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2、在上述董事会决议范围内,追认和确认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万国江在本决议做出前所采取的与上述决议拟定的行动相关的所有行动,如同该等行动在采取之前已提交董事会讨论并由董事会批准。

  审议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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