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103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3,178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70人
●本次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钢股份”)于2018年12月20日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没有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18年11月1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等待期、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计划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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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南钢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0000000232、0000000233、0000000234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8年12月20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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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现处于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权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股本变化。上述总股本按2018年9月30日收盘计算。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之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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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8—104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2018年9月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详见2018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临2018-056号)】
一、公司理财情况
自上次披露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进展公告之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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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提供理财的协议方无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公司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周期短、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日最高余额为19.86亿元,额度和期限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已到期产品均按期赎回,尚未到期余额为11.13亿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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