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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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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管梁海华先生、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及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管梁海华先生、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及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书》。

  持本公司股份1,907,4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1%)的梁海华先生计划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7%)。

  持本公司股份1,925,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3%)的吕春林先生计划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

  持本公司股份1,207,5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1%)的韩毅平先生计划于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

  持本公司股份3,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5%)的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6月25日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0%)。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有梁海华先生、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及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股东的持股情况及本次减持情况:

  ■

  三、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发行人股东(梁海华、吕春林、韩毅平)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2、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持有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梁海华、高管吕春林、高管韩毅平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17年4月25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4、股东浙江亿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转让所持发行人的部分股票。其中,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0%,转让价格为届时市场价格。本公司在转让所持发行人股票时,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

  上述股东均承诺: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约之日起本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及薪酬由公司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本股东未履行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直至本股东履行承诺或依法弥补完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高管梁海华先生、吕春林先生、韩毅平先生及股东浙江亿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减持计划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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