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给予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补偿经费的函》宜临港投促中?函〔2018〕207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获得投资补偿经费689.74万元。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于2018年12月19日到账,该项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689.74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