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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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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8-13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木林森”)于2018年12月20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补助的通知》(义高新[2018]79号)的文件,同意拨付义乌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批产业发展补助资金3,75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12月20日划拨至义乌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3,750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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